找個志趣相投的人合伙創業,不僅可以降低風險,還能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共同將企業做大。但是,當你決定跟人合伙創業時,是否對于潛在的風險有足夠的預期?
一個并不合適的合伙人,將使你的企業行走在風口浪尖,隨時有沉沒商海的危險。
在重慶經營一家貿易公司的李小姐最近很郁悶。她近來發現,公司的另外兩位合伙人經常私自打著公司老板的名義在外面接業務,這讓她這個真正的老板非常難堪。在已經不止一次聽到客戶對于公司到底誰做主的抱怨后,李婷打算炒掉這兩位合伙人。
有很多人在創業時不愿做孤膽英雄,于是合伙創業成了一種常見的合作模式,然而,與合伙人之間因為種種矛盾而使得企業拆伙的新聞也屢屢見諸報端。
那么,作為聯合創始人的你,該怎樣Hold住你的合伙人呢?
王杰(化名)是一家裝飾公司的老總。提起合伙創業,他至今仍心有余悸。 4年前,他跟一位大學教授共同成立了一家科技公司,專門研發一種名為“聚丙交酯”的新材料。“當時,我們的分工很明確,我負責出錢,那位教授負責技術。”王杰表示,他為該公司注資600萬元,并拿到了公司85%的股權。 后來,當技術快要研發成功時,那位教授卻帶著自己的團隊離開了這家企業。王杰說,其實自從公司成立以來,他跟這位合伙人之間的矛盾就沒有停息過。首先,王杰覺得自己既然是公司出資方,就擁有公司的管理權,因此在公司財務、招聘等關鍵環節設置了諸多限制;其次,教授一方對于25%的股權一直耿耿于懷,認為自己的作用很大,付出與得到不成正比。 “如果技術研發成功,作為大股東的我就擁有了這項技術85%的收益。”王杰表示,最終由于一場挖角風波,兩個合伙人之間的矛盾開始公開化,最后,教授放棄了這項技術,帶著他的團隊撤了出去。而作為投資方的他,投出去的錢都打了水漂,最后僅靠賣廠房收回了幾十萬元。
現象:合伙創業 三大問題最頭疼
“不找合伙人,擔心一個人搞不定,找了合伙人,還要整天為如何處理好跟合伙人的關系而煩惱。”
一般來講,創業合伙人之間的矛盾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
首先是誰說了算的問題。由于合伙創業,聯合創始人之間誰也不服誰,導致公司決策遲鈍,喪失了小企業的靈活、機動特點,從而使很多企業走向了衰亡。
其次則是利益分配問題。對于公司如何分配利潤和分攤風險的問題,合伙人之間難免會存在矛盾。一部分合伙人覺得自己出了更多的資金,理應享受更多的分紅,而一部分合伙人則認為自己為公司的發展做出了巨大的努力,也應該拿到更多的分紅。一旦兩者意見不統一或不明確,這就為日后的危機埋下了伏筆。
最后則是合伙人如何平穩退出的問題。之所以很多合伙人在離開后做出了對公司不利的事情,就是由于很多聯合創業的企業沒有認真對待這一問題,對于股東如何退出、退出時可以得到和付出什么、如何不對原公司經營構成威脅沒有完善的約束和準備。這就導致很多合伙人在離開企業時選擇“玉石俱焚”,使企業元氣大傷。
明確界定責任和收益權 對企業所面臨的機遇與風險有共同認識 建立明確的決策機制管理支招:創業伙伴可建防火墻
合伙人之間的合同簽訂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
上海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劉女士她表示,聯合創業之前,股東們最好先簽訂《股東協議》,內容涵蓋股東的出資比例、所占股份以及股份折價;
此外,還要明確公司盈利或者虧損時,股東們如何分紅及共同承擔損失比例;
最后,則要設置退出機制,規定在多長時間之后的何種情況下股東可以退出,并對退出方式和如何計價作出明確約定。為了防范股東退出后的企業風險,可以在股東協議中簽訂《商業秘密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