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安全監管總局50號令)第三十四條明確規定: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從事職業衛生檢測、評價技術服務的收費,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應當按照行業自律標準或者指導性標準收費;沒有行業自律標準和指導性收費標準的,雙方可以通過合同協商確定。
目前來說,全國沒有統一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收費標準,只有少數省市有職業衛生技術服務的相關收費標準,而這些標準均為上世紀90年代前后由衛生部門按照醫療衛生收費有關要求制定的,普遍存在著收費管理政策滯后、收費標準偏低等諸多問題,導致一些地區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在收費過程中存在著一定的隨意性,甚至出現了惡意壓價等不正當的競爭行為,這些問題的存在嚴重影響了職業衛生技術服務工作的有序開展,更不利于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的持續健康發展。為此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職業健康司會同財務司和總局職業安全衛生研究中心開展了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收費標準調查研究工作,在此基礎上,對26省市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收費標準,66家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調查問卷進行綜合研究和深入分析,并參考了環境評價、安全評價等行業以及日本等發達國家對技術服務收費方法,形成了《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收費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現向分會會員單位征求意見。就其職業衛生技術服務價格制定方面特做如下一些說明。
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收費指導價格
1.根據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認可條件中規定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項目確定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收費檢測項目類別。
2.通過對價格研究的主要數理學方法(最大利潤定價法、巴莫爾-韋林定價法、邊際成本定價法、雷姆西定價法、成本加成法等定價法)和數學模型的研究分析,根據在巴莫爾-韋林定價法和成本加成法的基本原理,在既要符合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服務業的特性,又要保證持續運營的原則下,確定“保證正常運營條件下,最大程度提供服務”定價模型為:
P =
式中:P—價格
VC(variable cost)—變動成本
FC(fixed cost)—固定成本
R—目標利潤率
T—稅率
在該公式,變動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和直接的其他費用;固定成本包括不直接為此服務的但是必須存在的管理費用等間接費用以及資產折舊和不可預計的其他費用。
通過對典型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收費情況分析,得出檢測項目類別的實際成本費用、管理費用以及不可預見費情況。根據價格公式計算檢測項目初步擬定價格。參照醫療衛生機構藥品加價15%以及5.6%的營業稅率,把目標利潤定為20.0%。據此得出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收費指導價格。
另外,知識成本無法精準衡量,因此,上述公式用于職業危害因素檢測, 不適用于建設項目職業衛生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和建設項目控制效果評價的收費。
二、評價收費
綜合分析建設項目預評價和控制效果評價特點,在建設項目預評價和控制效果評價價格確定上,考慮到檢測費用和一些不可估計成本費用。這些不可估計成本費用與地區、企業、項目大小等有關。通過分析24個省市的建設項目評價收費標準和參考相關資料得出評價費用收費計算公式。
評價費用收費=收費基數×評價類型調整系數×行業類型調整系數×建設項目類型調整系數×地域調整系數
收費基數根據項目總投資額在對應區間用插入法計算,即:

根據每個項目的投資額以及行業類型、工藝復雜程度等,設置最低價和最高價的價格區間,便于委托方和服務機構在收費標準區間內進行充分的協商確定服務價格。據此得出建設項目評價收費指導價格。由于礦山企業的行業特殊性,其職業危害評價項目按照礦井規模及評價類型確定收費指導價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