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定義
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是新建、擴建、改建項目對環境造成的影響的預見性評定。根據對項目所在地的地下水、土壤的監測,對項目所用原材料、可能產生的廢棄物、項目的環保設施的設計的評價,從而評估項目建成對環境的影響。
根據建設項目對環境的影響程度,國家對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實行分類管理。建設單位應根據國家環保總局發布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分類管理目錄”,組織編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對可能造成重大環境影響的建設項目需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對可能造成輕度環境影響的項目需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對環境影響很小的項目需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上述“一書兩表”統稱為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用途
建設項目可能對生態和環境產生深遠影響。例如,建工廠可能會排放污染物,礦山開采需要剝離植被等。為了在項目建設的同時保護生態和環境,《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規定,必須對建設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國家各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是具有審批權的執法監管部門。建設單位應依法按國家規定,對建設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編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并報請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編制依據
① 項目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
② 項目審批文件,立項前環境保護意見表;
③ 環保局對項目總量控制的要求;
④ 城市總體規劃、城市環境規劃、主要水域功能規劃;
⑤ 主要工藝和裝置的技術資料;
⑥ 擬建地區的環境現狀資料;
⑦ 項目平面布置圖;
⑧ 建設項目應執行的相關法律法規、相關政策及規劃、相關導則及技術規范、有關技術文件和工作文件。
環境影響評價報告主要內容
1.總則
項目由來、編制依據、評價標準、評價范圍、評價等級、評價重點、評價項目、污染控制目標。
2.自然社會環境概況
地理位置、自然環境概況、地理位置與交通、地形、地質、地貌、氣候、氣象、水文、自然資源、社會經濟概況、文化教育與醫療衛生、交通、能源、區域規劃、城鄉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項目園區規劃、 項目工程依托設施概況。
3.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地點、占地、投資、規模、行業類別、實施進度、投產時間、主體工程、輔助工程、公用工程。
4.工程分析
生產工藝及污染因素分析、物料平衡分析、環境保護、項目運行污染物排放匯總、非正常工況排污及處置。
5.清潔生產分析
清潔生產概述、本項目清潔生產分析、清潔生產的措施。
6.環境影響識別
環境對擬建項目影響因素分析、環境影響要素識別、篩選、環境影響因子識別、篩選、評價因子確定(氣、水、聲、渣)。
7.環境質量調查與評價
大氣環境質量現狀調查與評價、地表水環境質量現狀調查與評價、聲環境質量現狀調查與評價、區域污染源現狀調查與評價。
8.環境影響評價
施工期環境空氣影響分析、施工期的水環境影響分析、施工噪聲的影響分析、施工固體廢物的影響分析。
9.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環境空氣影響預測與評價、水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噪聲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固廢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10.環境風險評價
環境風險評價的內容、風險識別、評價等級及評價范圍、潛在的風險因素識別、風險類型、事故概率分析、事故發生對環境的影響、環境風險防范措施、應急監測方案、應急預案體系、環境風險評價結論。
11.總量控制
總量控制因子、總量控制建議。
12.環境保護措施及其技術、經濟論證
三廢及噪聲治理措施、環保投資估算。
13.環境影響經濟損益分析
概述、環境保護費用、環境保護效益、環境影響經濟損益分析、小結。
14.環境管理與監測制度分析
環境管理、環境監測計劃。
15.產業政策符合性及項目選址合理性分析
產業政策符合性分析、規劃符合性分析、總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環境容量、環境風險、小結。
16.結論與建議
建設項目內容、規劃符合性分析、環境現狀、清潔生產、擬建工程污染物產生及治理情況、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環境風險評價、建設項目的環境可行性、總結論。
環境影響評價流程
對建設項目開展環境影響評價是項目前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工作包括:
(1)委托具有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的機構承擔評價工作;
(2)受委托評價機構開展環境評價工作、提交評價結果;
(3)建設單位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交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并申請審核;
(4)獲得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