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與評價公司簽訂安全評價合同
2、評價公司組建項目安全評價小組
3、安全評價人員根據業主初步提供的項目信息向業主發送安評報告編制所需資料的清單
4、安全評價人員至項目現場勘察并收取相關資料
5、安全評價人員對收集的資料進行整理并進行安全評價報告初稿編制
6、完成初稿后安全評價小組進行初審
7、完成初審并修改后安全總監對報告進行復審
8、按復審要求修改后進行裝訂形成安全評價報告送審稿
9、報告交予業主單位,業主上交至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10、按要求組織專家評審
11、評審通過后安全評價人員按專家意見進行修改,專家確認簽字后正式裝訂形成安全評價報告備案稿
12、業主將備案稿交至安監局進行備案
注:根據當地安全生產管理局實際要求,部分項目不需上會評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