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項目調查:主要調查項目名稱、性質、生產規模、總投資、主體工程及附屬工程狀況、初步設計安排、生產年限及建設項目工藝、采挖及排棄特點等內容。
2、項目區及周邊地區調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項目區位置和范圍。查閱有關設計資料,結合現場查勘,進行調查。并附平面位置圖。
(2)自然狀況調查。包括地形、氣象、水文、植被、地面物質組成等直接影響水土流失的自然因素。項目區范圍較大的包括若干不同的類型區(或不同條件的土地)應分區進行調查。
①地形調查。通過現場查勘和地形圖分析,調查項目區的地貌類型(山地、丘陵、高原、平原、風沙區等)及有代表性的地面坡度、坡長、溝道、河流情況等。
②氣象、水文調查。收集氣象站、水文站實測資料,調查區內降水、氣溫、風力、蒸發以及河道徑流、洪水、泥沙等。
③植被調查。通過查閱當地的植物志、農業區劃、林業區劃等資料,結合現場樣方調查,了解項目區的植被類型、林草生長及覆蓋度等。
④地面物質組成調查。查閱有關地質、土壤資料,了解項目區內不同地貌部位地面組成物質的種類(土壤、裸巖、明沙)和土壤類型、質地、土層厚度等。
⑤土地利用調查。包括項目區目前的土地利用狀況,今后土地利用的安排等,以預測擬建項目區的水土流失狀況,并附圖。
(3)社會經濟調查。包括開發建設單位及其周邊地區(包括項目的移民區)的土地利用、人口、勞力、城鎮建設和社會經濟狀況等。
(4)水土流失調查。采取重點與一般相結合,以重點為主的方法進行調查。著重了解不同類型土地的徑流模數、土壤侵蝕模數。項目區內每一不同類型區至少選一個有代表性的地段或小流域,對上、中、下游,坡面,溝壑進行全面調查,與項目區內面上一般調查情況相驗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