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影響評價報告內容包括建設項目概況、評價范圍與年限、評價范圍現狀與規劃情況、現狀交通分析、交通需求預測、交通影響程度評價、交通系統改善措施與評價,以及結論與建議。
二、建設項目概況包括建設項目主要規劃設計條件、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和業態、建設方案等內容。
三、評價范圍與年限按照交評標準的規定確定。
四、評價范圍現狀與規劃情況介紹評價范圍內現狀、規劃的用地和交通發展情況。
五、現狀交通分析包括下列內容:
1、交通調查方案說明;
2、現狀交通運行狀況評價,符合以下規定:
1) 對評價范圍內各種交通方式的交通流特征、交通設施、交通管理政策及措施進行說明。
2) 對評價范圍內的現狀道路、公共交通、自行車、行人和停車等交通系統的管理措施、供需和運行狀況進行分析,提出現狀交通系統存在的主要問題。
六、交通需求預測對各評價年限、各評價時段的背景交通和項目新生成交通進行預測,分析評價范圍內交通系統的交通量分布和運行特征。
七、交通影響程度評價包括下列內容:
1 評價范圍內主要交通問題分析。根據交通系統供需分析和交通影響程度評價,提出評價范圍內交通系統存在的主要交通問題。
2 評價建設項目新生成交通需求對評價范圍內交通系統運行的影響程度。評價對象包括評價范圍內的各種交通系統,包括機動車、公共交通、停車、自行車和行人等。
八、交通系統改善措施與評價包括下列內容:
1 改善出入口布局與組織,優化建設項目內部交通設施:
1) 根據出入口與外部交通銜接的狀況,提出出入口數量、大小、位置以及交通組織的改善建議。
2) 優化建設項目內部交通與停車設施布局。
2 評價范圍內的交通系統改善:
1) 各交通方式的交通組織優化。
2) 道路網絡改善和道路改造措施。
3) 出入口或交叉口的渠化和信號控制改善。
4) 公共交通系統改善。內容一般包括公共交通運營組織、線路優化、場站改善等。
5) 自行車、行人和無障礙交通系統改善。
6) 停車設施改善。內容一般包括機動車、自行車停車設施,貨車裝卸點,出租車、社會車輛停靠點等。
3 改善措施評價。
九、結論及建議包括下列內容:
1 交通影響評價的結論及建議一般包括:評價結論、必要性措施和建議性措施。
2 評價結論明確項目建成對評價范圍內交通系統的影響程度,明確交通改善后建設項目交通影響是否可接受,以及是否需要對建設項目的選址和(或)報審方案進行調整。
3 必要性措施是保證建設項目交通影響可接受的前提條件。建議性措施包括對建設項目內部或評價范圍內交通系統推薦采取的措施與方法。對評價范圍內交通系統影響為顯著影響的建設項目,明確必要性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