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建筑因其具有節能、節地、節水、節材、環保的“四節一環保”特征,是當前節能減排最有效的方式之一。我國正處于城鎮化快速推進與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綠色建筑對于應對氣候變化、擴大內需、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新興產業發展、轉變城鎮發展方式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綠色建筑行動方案的通知 》(國辦發〔2013〕1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省發展改革委 住房城鄉建設廳四川省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川辦發[2013]38號)文件精神,全面推進綠色建筑行動,實現建筑領域節能減排目標,加快推進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
根據《四川省推進綠色建筑行動實施細則》“第三條”,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地上部分建筑面積超過15萬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小區(以《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準的總建筑面積為準),應按綠色建筑標準進行規劃、設計、建設和管理。
根據《民用建筑綠色設計規范》(JGJ/T 229-2010)的“3.0.5”規定:方案和初步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應有綠色設計專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