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哲咨詢研究整理如下:
一、發展規劃分析
發展規劃方面,應闡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區域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城鎮體系規劃、行業發展規劃等各類規劃中與擬建項目密切相關的內容,對擬建項目是否符合相關規劃的要求、項目建設目標與規劃內容是否銜接和協調等進行分析論證。
一般要描述的規劃:國家、省、市“十一五”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有關內容;行業發展規劃;所在地區域規劃和產品的關系;
二、產業政策分析
擬建項目是否符合有關產業政策的要求。需要闡述與擬建項目相關的產業結構調整、產業發展方向、產業空間布局、產業技術政策等內容,分析擬建項目的工程技術方案、產品方案等是否符合有關產業政策、法律法規的要求,如貫徹國家技術裝備政策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的情況等;
三、行業準入分析
項目建設單位和擬建項目是否符合相關行業準入標準的規定。闡述與擬建項目相關的行業準入政策、準入標準等內容,分析評價項目建設單位和擬建項目是否符合相關規定。
相關文件:
(1)有關行業、有關政府批準的規劃文件
(2)《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
(3)《當前優先發展的高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指南》
(4)《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
以及地方的相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