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化資金支持農業科技成果與經濟的結合,支持對象以科技型農業企業為主,鼓勵“產、學、研”結合,鼓勵科技成果的持有單位以技術入股等多種形式參與成果轉化和市場競爭;鼓勵科研機構和大學通過創辦企業的方式申報轉化資金項目。服務于農業、農村和農民,以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為主、公益性強的轉化資金項目,可由科研單位和大學承擔。承擔轉化資金支持項目的單位應具備以下條件:
(1)主要從事農業科研、開發、生產和技術服務業務,有從事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的能力,并具備一定的農業科技開發業績。
(2)依法登記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產權清晰,財務管理制度健全。
(3)有較強的市場開拓能力和較高的經營管理水平,并具有持續創新的意識。
(4)有良好的經營業績,企業資產負債率不超過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