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申報項目需要制定項目建議書,然后提交到當地發改委,發改委受理項目建議書后,會對項目進行一系列的審核:
1、受理
(1)條件:申辦人需提交如下申辦材料:
項目立項申請;
項目建議書(代可行性研究報告);
地形圖(1:2000);
征地協議;
規劃部門意見;
(2)受理標準:申辦人提交的申辦材料齊全、規范、有效;
(3)本崗位負責人:非生產項目屬于投資科;工業、商業、外經外貿、旅游、鄉鎮項目屬于工貿科;農林水利等農業項目屬于農經科;
(4)崗位職責及權限:按照受理標準查驗申辦材料;
對申辦材料符合受理標準的,即時受理并發給“發改委行政審批項目受理通知單”;對申辦材料不符合受理標準的,告知申辦人意見及理由并發給“發改委行政審批項目補充材料通知單”,按要求補齊材料后,經受理合格并發給“發改委行政審批項目受理通知單”;
(5)時限:1個工作日。
2、審核
(1)標準:同受理標準;
(2)本崗位責任人:相關業務科科長;
(3)崗位職責及權限:按照審核標準進行審核;
(4)對申請材料符合受理標準的,及時上報委主管領導,簽署意見后,轉退受理人員;
(5)對申請材料不符合受理標準的,簽署意見及理由,退受理人員;
(6)時限:2個工作日。
3、復審標準:同審核標準
(1)本崗位責任人:相關業務科科長;
(2)崗位職責及權限:按復審標準對審核意見進行復審;
(3)同意審核意見的,退受理人員;不同意審核意見的,提出復審意見及理由轉審定人員;
(4)時限:2個工作日。
4、審定標準:同復審標準
(1)本崗位責任人:委主管領導;
(2)同意復審意見的,簽署意見后轉受理人員;不同意復審意見的,提出審定意見及理由后,退受理人員;
(3)時限:2個工作日。
5、告知
(1)本崗位責任人:相關業務科受理人;
(2)工作標準:
及時、準確告知申辦人申辦結果;
制發的文書完整、正確、有效;
歸檔的審批文書材料齊全、規范。
(3)崗位職責及權限:
按照工作標準進行告知,制發審批文書并歸檔;
對審定通過的,通知申辦人領取批文;
對不符合審定標準的不予批準,將意見及理由一次告知申辦人;
審批工作結束后,將審批過程中形成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等文書材料按要求歸檔。